一、变更抚养权应如何操作
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通过协商的方式,对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后直接照顾和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如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
其次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给子女带来了身心健康方面的负面影响;
再次是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表达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而该方除了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还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
最后是有其他合理的理由,使得抚养权需要进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效力如何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将被视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约文件。关于修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否应当经过公证程序,这点完全取决于离异夫妇的自主抉择。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时,可以考虑首先进行协商;若经充分协商达成了抚养权变更共识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例如签订相关协议书),亦或是有必要对该协议进行公证的情况下,这些都是法律所许可和支持的行为。
然而,无论是在协商过程中形成的变更抚养权条约还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公证手续,都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定认可,方能真正成为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有权通过协商的方式,对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次,当离婚后直接照顾和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如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更改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
其次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给子女带来了身心健康方面的负面影响;
再次是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表达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而该方除了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还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
最后是有其他合理的理由,使得抚养权需要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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