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一般如何承担
首先,如若父母双方能够以平等理性且自愿为前提,就抚养费用相关事宜展开深度协商并最终达成明确且具体之决议,而且并不损害子女的核心权益,那么这样的决定便理应获得认同与批准。
然而,这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协议内容必须是有利于子女健康茁壮地成长,而不能对子女的基本权益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考虑到可能存在着父母一方意图侵害子女权益的隐患,因此婚姻登记部门以及司法裁判机构有责任深入分析、解读并审慎地评估双方所签定的协议是否符合福利儿童基本利益的需求,如果经审查发现协议并不利于儿童的福祉,那么该协议便不能被许可通过。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在深度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或者所达成的协议未能得到批准,那么此时,便需要人民法院站出来,以公正、公平且合乎情理的态度,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及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及教育水平来完成审判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一般付到几岁
通常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18岁为止。然而,如若子女已达到16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且其劳动所得成为该年龄阶段的主要生存来源,并且亦能够维持所在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则有权利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首先,如若父母双方能够以平等理性且自愿为前提,就抚养费用相关事宜展开深度协商并最终达成明确且具体之决议,而且并不损害子女的核心权益,那么这样的决定便理应获得认同与批准。
然而,这其中所涉及的具体协议内容必须是有利于子女健康茁壮地成长,而不能对子女的基本权益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考虑到可能存在着父母一方意图侵害子女权益的隐患,因此婚姻登记部门以及司法裁判机构有责任深入分析、解读并审慎地评估双方所签定的协议是否符合福利儿童基本利益的需求,如果经审查发现协议并不利于儿童的福祉,那么该协议便不能被许可通过。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在深度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或者所达成的协议未能得到批准,那么此时,便需要人民法院站出来,以公正、公平且合乎情理的态度,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及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及教育水平来完成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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