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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我不修车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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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8 · 3808人看过
导读:在事故后,车主在确认赔付金额后,有权选择不修复车辆或接受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依据医疗凭证和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用(按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计算,可能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以及护理费用(考虑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固定收入者按实际减少收入,无固定收入者参照平均工资或行业标准。护理人员薪资参照当地标准或专业意见。
对方全责我不修车能否索赔

一、对方全责我不修车能否索赔

当然是可以的,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先行进行车辆损坏程度的衡量,即进行所谓的“定损”工作。

进行过定损且确认了赔付金额的车主们,您有权选择对损伤的车辆不做修复处理,或者是接受对方决定并接受相应的赔偿金

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要求获得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赔偿,依照标准来计算费用:

第一,医疗费用

此部分费用将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关于医药费、住院费等收取凭证,同时综合病历以及诊断报告等相关证据来进行确定;

其次,误工费用。

这一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取决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

关于误工时间,它将参考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确定。

对于因受伤而导致残疾并可能需要长期治疗的受害人而言,误工时间甚至可以计入定残日之前的那一天。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那么他的误工费用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将采用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似或相关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最后,护理费用。

这一部分的核算将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

若护理人员具有收入的,应参照误工费用的计算方式来定夺;

倘若护理人员并无收入或者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可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别的护理服务时的劳工薪资标准来计算。

此外,护理人员数量将遵循一般规律设定为一人,但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对此持有明确的意见,可视情调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对方全责我不修车可以拿到钱吗

若因对方的全部责任导致您的车辆受损,您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核实受损程度并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您通常需要先行进行维修评估。在评估结果下达后,您既可选择直接接受对方提供的赔偿金额,也可决定暂缓维修,等待后续情况发展再做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全天候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多项开支。

关于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都不得妨碍他人行使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安全。如果有过错的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危害到他方的民事权益,给他人带来损害,那么该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然是可以的,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先行进行车辆损坏程度的衡量,即进行所谓的“定损”工作。

进行过定损且确认了赔付金额的车主们,您有权选择对损伤的车辆不做修复处理,或者是接受对方决定并接受相应的赔偿金。

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要求获得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赔偿,依照标准来计算费用:

第一,医疗费用。

此部分费用将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关于医药费、住院费等收取凭证,同时综合病历以及诊断报告等相关证据来进行确定;

其次,误工费用。

这一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取决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

关于误工时间,它将参考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确定。

对于因受伤而导致残疾并可能需要长期治疗的受害人而言,误工时间甚至可以计入定残日之前的那一天。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那么他的误工费用将以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将采用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似或相关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

最后,护理费用。

这一部分的核算将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

若护理人员具有收入的,应参照误工费用的计算方式来定夺;

倘若护理人员并无收入或者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可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别的护理服务时的劳工薪资标准来计算。

此外,护理人员数量将遵循一般规律设定为一人,但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对此持有明确的意见,可视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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