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者在现场等候是否算自首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如能在现场耐心等待处理,且当其具备了自首法定成立的所有条件时,便可被视为已经作出了自首行为。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理解,自首需同时满足两大构成要素:
即"自动投案"及"如实供述自身罪行"。
其中,投案仅是自首这一法律概念中最为基础的必备条件,然而若在投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则并不能构成自首。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动投案"应该发生在先,而自首的认定则应在其后进行评估。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交通肇事者何种情况下被刑事拘留
若交通肇事者涉及以下情况,则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之责:
首先是导致一人以上生命不幸丧失或者三人以上严重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竟然选择逃避责任;
其次是当死亡人数达到三人以上时,他们负担不起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最后是事故造成了公共财产遭受直接损失,或者对他人的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而他们需要承担全额或大部分责任,如果无力支付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以上,同样也会面临刑事拘留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肇事者如能在现场耐心等待处理,且当其具备了自首法定成立的所有条件时,便可被视为已经作出了自首行为。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理解,自首需同时满足两大构成要素:
即"自动投案"及"如实供述自身罪行"。
其中,投案仅是自首这一法律概念中最为基础的必备条件,然而若在投案后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则并不能构成自首。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自动投案"应该发生在先,而自首的认定则应在其后进行评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