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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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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5 · 2553人看过
导读:失业救济金的领取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离职员工需携带原单位提供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按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接着,带上这个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一、苏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关于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方式及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失业员工应凭借所在单位开具的与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次,凭借上述失业登记证明以及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苏州失业金可领多少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与您的缴费年限有关哟。假如您的缴费步步未满五年,那享受到的便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若达到了5~10年,便可收获最低工资标准的75%;如果是缴费10~15年,那么恭喜您了,能领到的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失业保险金,则是指我们按照法规符合条件的失业大众提供的维持基础生活的费用,是代替他们在失业期间遭受的工资损失的一种临时性补助。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方式及流程如下所示:首先,失业员工应凭借所在单位开具的与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次,凭借上述失业登记证明以及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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