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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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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4 · 1864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嫌疑人需在拘留后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天,对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需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刑事拘役期限因案情而异,一般不超过30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刑事拘役期限兹概述如下:1.在通常情况之下,公安部门对其拘押人员如有需求进行逮捕,必须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2.在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予以延长,由原本的三日增至四日。3.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4.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5.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6.对于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役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为三日之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而在涉及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人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在执行之后,并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记录。刑事拘留本身并非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仅仅是在侦查环节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因此并不具备产生案底的条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的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仅有经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行为,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刑事拘役期限兹概述如下:1.在通常情况之下,公安部门对其拘押人员如有需求进行逮捕,必须于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2.在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予以延长,由原本的三日增至四日。3.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限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4.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5.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6.对于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总而言之,刑事拘役期限的长短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为三日之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而在涉及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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