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必须多久宣布一次

刑事拘留必须多久宣布一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1754人看过
导读:在紧急逮捕后,公安部门须在24小时内,除特殊原因(如通知干扰调查)外,通知被捕者亲属。然而,对于宣判频次的法律要求,现行法规并未设定日或周的强制规定。这意味着宣判的频次可能因案件性质、调查进度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刑事拘留必须多久宣布一次

一、刑事拘留必须多久宣布一次

在实施紧急逮捕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有义务在拘禁当事人之后的24个小时以内,向其亲属通报这一信息,除非存在无法进行通知或是通知可能会干扰调查进展等特殊原因。而对于宣判的频次,现行法律并未作出强制性的每日或每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一)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或者正处于准备阶段,紧接着就被发现的情况;

(二)被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亲自指控他所犯罪行的状况;

(三)在其周围环境或住所内,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重要证据

(四)罪犯在犯罪之后试图进行自杀、逃跑或者正在逃亡的状态;

(五)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潜在风险;

(六)不能透露其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身份仍然未知的情况;

(七)具有流窜作案、频繁犯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实施紧急逮捕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有义务在拘禁当事人之后的24个小时以内,向其亲属通报这一信息,除非存在无法进行通知或是通知可能会干扰调查进展等特殊原因。而对于宣判的频次,现行法律并未作出强制性的每日或每周的规定。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