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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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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0 · 2565人看过
导读: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一般为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2年,如果一直不履约,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直不会撤销,有效期跟着延长。另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至3年。
失信被执行人时间

一、失信被执行人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一般为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2年,如果一直不履约,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直不会撤销,有效期跟着延长。

另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1-3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失信被执行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被执行人未能遵守法律文书所明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限制出境、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征信系统中、以及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披露其未履行义务的相关信息等等。因此,当遇到失信被执行人借钱后却迟迟不肯归还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采取上述各种必要的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倘若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法对其实施更为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其名下所有财产、对其财产进行拍卖等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的期限通常会在其完全偿还所拖欠款项至判决书中规定日期起大约二年后自动结束,倘若被告在此之后仍然未能履行所签署的协议,尊贵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将持续保留,期限亦会相应顺延。此外,如若上述失信被执行人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阻碍和抵抗,且情节严重者,或者存在多重失信行为,则他们的有效期有可能进一步延长至1到3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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