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销公示期一般几天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二、企业注销公示期别人能查到吗
在企业完成注销程序之后,依然可以在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内进行查询。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注销的企业已不再具备民事法律主体地位,故而无法再以其原有名称或原组织形式参加任何类型的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我司相关规定,负责人若选择自行清算的方式,必须提前十五天通过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如果无法实现通知,那么必须及时发布公开声明以供知晓。对于接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应当在有效期限内,也就是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投资方报告他们的债权要求;而那些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则需要在所公布的声明生效日期后六十个自然日内,向投资方提出他们的债权主张。此外,对于已经宣布解散的合资公司,清盘小组必须在被选举出的十个自然日内,向债权人发布有关解散事宜的正式通告,并且还需在为期六十天的时间里,在当地的报纸杂志上刊发公开声明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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