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是否一定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爱情的破灭并不意味着责任的结束,缺乏直系监护权的一方仍有义务向孩子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在婚姻关系破裂之后,若子女被判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则需承担相应的教育及生活费用。
至于支付金额和期限的具体内容,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能写农村宅基地继承吗
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经过正式离婚手续之后,即便其中一方失去了直接的监护权限,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为孩子提供必需的抚养费用的义务。这些抚养费用涵盖了孩子的教育以及日常生活所需,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具体的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律将会介入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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