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奸辩护 > 强奸未遂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强奸未遂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1548人看过
导读:依据刑法的规定,强奸未遂是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按强奸罪从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侮辱,以刺激或满足性欲。
强奸未遂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一、强奸未遂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依据刑法的规定,强奸未遂是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按强奸罪从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侮辱,以刺激或满足性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未遂和强奸罪一样大吗

在我国刑法中,强奸罪和强奸未遂的定罪量刑确实存在着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强奸未遂案件,通常会参照已经完成犯罪的既遂案件来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而强奸罪,则是以侵犯女性意志为前提,采取暴力、恐吓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强制与女性发生性行为,或者蓄意与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少女发生性接触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实施强奸意图并已着手实行,但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者,应视为强奸罪未遂案件,并且可酌情予以减轻处罚。然而,这两种犯罪在本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其关键在于犯罪目的的不同。强奸未遂的核心目的在于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而猥亵罪则是通过对女性进行侮辱、骚扰等方式,以达到刺激性欲或者满足个人欲望的目的。

网站地图

更多#强奸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奸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强奸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