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应该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标准是:
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为,每服务满一年,即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倘若雇主无意续约,需据实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项补偿金额度的确定依据为:就业满一年者,可获得一个月薪资的补偿;若劳动者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未满一年,但已超过六个月者,可视作一整年计算;对于仅工作六个月以下的劳动者,则只按半个月的薪资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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