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律怎么规定
在农村领域,对于农民租赁农村土地这一事宜,通常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发包。村委会中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有权利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成员,共同起草和制定出具体的承包方案,随后依法按照流程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大会投票表决该承包方案是否获得通过。经过严格审议后,如果承包方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那么就将负责把它向全村公布并组织实施。
最后,经过公正公平的原则,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二、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款45天到账这是否合理
通常情况下,针对房产的拆迁赔偿款会在大约45个工作日内到达您的账户。拆迁赔偿主要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向被拆迁物业的所有权人提供的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事宜须经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此后,通过村民选举产生承包小组的方式,由他们主导制订土地租赁方案,随后在村民大会上进行表决。倘若该租赁方案获得了广大村民的充分认可与支持,则须向全村范围内公示,进而依照大会决议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在此过程中,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包合同,以确保整个租赁流程的公正、公平性以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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