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受贿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首先,每一位参与者必须拥有相同的犯罪意图,也就是他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进行的是受贿行为,并且他们必须想方设法推动或者放任这一行为所带来的受贿结果产生;其次,每一位参与者都需要有类似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在整个受贿过程中必须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受贿行为;最后,每一位参与者都应该为受贿行为所导致的结果负责。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中并没有明确指出受贿罪是否能构成共同犯罪,但是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共同犯罪的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以上的结论。该法律条款主要针对贪污罪的处罚做出了详细规定,包括贪污金额的大小与其对应的刑罚,以及在被提起公诉之前如实地交代、真心实意地忏悔、积极地退还赃款等情况下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相关内容。因此,为了判断受贿罪能否构成共同犯罪,我们可依据刑法的一般原则和共同犯罪的理论来深入探究,不过,具体条文中却并未直接作此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构成要件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的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受贿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而未满二十万元者,应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刑法处罚,并需缴纳相应罚金;
其次,受贿金额若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但未满三百万元之间时,则该情形应届定为“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在探讨受贿罪构成共同犯罪的要件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参与共同犯罪的全部成员必须具有相同的犯罪意图,即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从事的是受贿行为,并且积极地推动这一行为的实施;其次,各个参与者之间的行为需要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受贿活动;最后,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对最终的受贿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受贿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但是我们可以依据刑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共同犯罪理论来进行合理推断,认为它适用于这种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条法规主要针对的是贪污罪的刑罚问题,以及如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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