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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手续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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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4 · 1939人看过
导读:离婚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方式。协商离婚只需前往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费用仅为九元。诉讼离婚费用则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定,不涉及则每件50-300元,涉及则根据财产总值额外收取,不超过20万元免费,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五收费。
离婚证手续费是多少

一、离婚证手续费是多少

离婚可分为双方协商离婚与法院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对于协商离婚,当事人需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登记手续,所需费用仅为九元人民币。

然而,如若选择诉讼离婚途径解决争议,除非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外,否则每件案件的基本收费应在五十元至三百元之间。如若涉及财产分割,则需视牵涉财产总值而定,如果财产总值未超出二十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费用;但若财产总值超过二十万元,则超过部分将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额外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千分之五交纳。

二、离婚证手续怎么办

办理离婚证书需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当事人应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

其次,双方须携带各自的结婚证原件、子女诞生证明文件、户口簿、个人身份证件以及离婚协议等必要资料,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婚姻登记部门将对递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第四,在经过为期三十日的冷静期后,婚姻登记部门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的过程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两种手段予以解决。在协商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相关程序的办理,此举所需缴纳的费用仅为人民币9元整。然而,若是选择采取诉讼途径离婚,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将依据案件中是否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来决定。若无财产分割争议,每起案件的诉讼费大约在50至300元之间;但如果存在财产分割争议,则需按照财产总价值的比例额外收取费用,且在不超过20万元的范围内是免收的,超出部分则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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