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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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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3159人看过
导读:农村自建房若非被执行人主要居所,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常通过公开拍卖处理。但在执行时,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基本生活需求。若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生活必需,法院则不得强制执行。具体情况需灵活判断。
农村自建房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一、农村自建房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

1、倘若此农村自建房并非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的居住场所,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实施强制房屋执行措施。通常,法院会依法对此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变现。

2、然而,在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过程中,必须确保为被执行人和其近亲属留下充足的生活必需品。

3、若在此类房屋为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基本生活所需且不可或缺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便无法施行强制性的执行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二、农村自建房能拍卖吗?

未经任何国家相关机关及程序认可与审批的农村自建房屋,通常属于所谓的“小产权”房屋范畴。它们无法获得国家所正式承认的所有权证书,也无法以法律手段向非该集体组织成员的第三方转让或销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关于农民自行建造的住房,倘若并非实施者的主要居住地,那么法院是有权力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置的,通常会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然而在实行此项决策的过程中,务必要保证被执行人和他们的近亲能够满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如果该处房产对于被执行人与其家属来说是生活所需的唯一住所,那么法院就不能强行执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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