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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交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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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2607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法规,个人不能直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由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为其在职员工设立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因此,若单位未能缴纳公积金,个人无法直接承担缴纳。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
单位不交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一、单位不交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市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无法直接参与购房公积金的缴纳过程。

这里所提及到的住房公积金,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各类城镇企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其在职员工设立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单位不交公积金违法

新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务必于法定期限之内(即30个工作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缴纳登记,待完成登记程序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需为本公司所有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对于任何未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义务的公司及分支机构来说,均构成违规行为,并将面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高达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不等金额的行政罚款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个人无权自主决定履行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在职成员提供长期性的住房储蓄保障基金,因此,假如在职期间所在单位未能按照政策规定按时缴纳公积金,那么个体就难以独立承担该项费用的补缴工作。在这方面,如果您存在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敬请随时向相关部门或者权威机构进行咨询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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