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没有必要办理取保候审
在决定是否要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时,需综合考虑案情的具体状况。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司法强制措施,其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犯罪嫌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其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处罚金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这一措施不会引发社会治安危害的;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值孕期或者正在哺育婴孩阶段等情况,也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满足上述条件,并且能够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以便在审判期间等待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没有必要办取保候审手续
一、在司法实践中,当法院对被告人给予取保候审的批准时,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信号。这表明,经过仔细审查后,法院认为被告的犯罪行为可能并未达到严重程度,有很大的可能性被判处缓刑。
二、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若被告人不符合缓刑条件,那么法院将不会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此,法院为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实际上意味着被告人很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适用取保候审,应当依据具体案情而定。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或者不至于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提出申请,同时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便等待法院最终判决。在进行审批时,必须全面评估案件情况,确保采取的措施既合理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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