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什么条件是保险不理赔的
前提条件:
1、未能及时履行支付保险费用的义务。如投保人未能支付保险费用且又无保费自动垫付功能作为支撑,那么在合同效力暂时中止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机构将有权力拒绝提供赔偿金。
2、就与保险相关的情况未进行充分和诚实的披露,或者部分投保人对保险事故的实际损失程度存在虚报误导行为,保险公司有权在核实相关事实真相之后,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保险责任范围并不涵盖该类保险事故或属于责任免除条款中所规定的保险事故范畴。
4、保险合同本身因各种原因而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有什么条件才能构成取保候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且常见的诉讼程序环节,其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面临被处以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之上更严厉惩罚,但是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投保人未能按时缴纳保费、亦未设定自动垫付服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保留权利拒绝对中止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进行赔偿。假如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夸大实际损失情况,使得保险公司无法准确核实真实情况的话,其所要求的赔偿申请也将被保险公司拒绝接受。除此之外,对于那些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或是根据免责条款不应予以理赔的事故,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如果保险合同本身存在法律效力上的问题,那么保险公司也无需对此类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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