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废债认定标准多少钱
对于逃废债这一概念的界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逃废债的主体可以是企业借款人或者是个人借款人中的较大额度者;
其次,逃废债的具体行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未偿付欠款,逾期时间需大于六个月;
再次,逃废债行为已经经过法律所允许的催收程序,并且有充足的证据显示出该借款人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但却拒绝偿付;
最后,逃废债行为必须被证明为有意为之,也就是说,当借款人明明拥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却不尽全力去偿还债务时,就构成了逃废债。逃废债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其核心在于债务人的主观故意性:即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故意不去履行,这种行为便可被视为逃废债。从债务人的主观态度来看,逃废债主要分为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主动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则是消极地不采取任何行动来履行债务。我们通常将前者称为“恶意逃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逃废债是什么罪名
当某人逃避或拒绝履行债务时,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若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的严厉制裁。倘若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样地,也将接受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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