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未离职就去别的公司入职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合同法规则,若在尚未正式解除当前雇佣关系之前,人员已涉及跳槽进入其他企业,那么原雇主将依法享有对该当事员工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后,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并处于试用期阶段,如因其行为给雇主方带来任何经济上或声誉上的损失,雇主有权向该员工作出赔偿责任的要求。
然而,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有权通过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方式,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顺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未满18岁算童工吗
尚未年满十八岁并不等同于童工范畴。所谓童工,专指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之未成年人群体;
然而若年龄介于十六至十八岁之间者,则称之为未成年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企业或机构均不得雇佣童工,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聘用则属合法行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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