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广东省东莞市,针对刑事拘留案件,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身分、辩护律师等有资格之人,有权向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批准取保候审;
其次,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接到上述申请之后,将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和条件;
再次,若经审查确认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决定机关将依法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将该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部门承担,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例如随时听从传唤、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等。
此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出现了重大变化,可能需要撤销取保候审,此时,申请人应依照决定机关的指示,接受相应的处理措施。以上所述流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然而,具体的执行细则可能会因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东莞刑事拘留条款最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中关于刑事拘留的具体细则规定如下:公安机关若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或重大犯罪疑似人员,如存在以下七种情况之一时,则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先行实施拘留措施:
(1)该人员正处于预备阶段或实际执行犯罪之人,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2)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亲眼指认其为罪犯的;
(3)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该人员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的;
(5)具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等潜在可能性的;
(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刑事拘留案件而言,取保候审的流程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当事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有权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其次,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他们将会制定并下发取保候审决定书。随后,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也有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在此期间内,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随时听从传唤、不得私自离开特定区域等。倘若出现任何重大变故,将会导致取保候审的撤销。最后,请注意,以上所述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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