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案底的人能做取保候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内容,可供保释候审的情形涵盖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状况,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并且实施保释候审行动后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事件。而所谓的案底,也就是犯罪记录,一般用来描述个体曾涉及犯罪行为并接受过法院判决的现象。倘若某人拥有案底,那么便可能表示其过去曾犯下罪行并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然而,上述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具有案底的人员能否获得保释候审的资格。保释候审的决策权通常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个人背景进行评估与裁定。若某人身负案底,这可能会对其是否能够获得保释候审产生影响,因为这可能被视为其“实施保释候审行动后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一项重要考虑因素。因此,案底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能否获得保释候审的资格,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即便某人拥有案底,只要符合保释候审的其他条件,仍有可能得到批准;反之,若无法满足其他条件,则可能无法获得保释候审的许可。总而言之,案底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能否获得保释候审的资格,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案底的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倘若涉案人员曾有案底且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抑或是身患重疾难以痊愈、生活无法自理,甚至是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那么对于这些符合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对社会产生潜在危险等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均可被予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那些触犯法律并可能被判处较轻罪行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并且他们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威胁时,可以适用保释候审制度。通常来说,案底应视为犯罪记录事项,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有案底的罪犯是否具有保释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被告人的个人背景进行综合评估来做出决定。案底将会是影响决策权衡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保释的资格必须经过全面的审查和分析后得出结论;符合条件的人员才有望获得批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