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哺乳期内可以离婚吗
在此阶段,宝宝尚处哺乳时期,父母可以选择双方协商离婚,或者女方也有权主动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在女方可辨认认知能力的状况下,且考虑到在怀孕间歇期或生育后的第一年,以及停止妊娠至六个月内之特殊情况,男方不得自行启动诉讼离婚程序主张离婚权力;
然而,若女方主动提请离婚或涉案司法管辖权法院认定确属有正当理由准许受理男方诉讼请求时,则不属于此限制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孩子在义乌读公立需要迁户口过来吗
依据公允且合乎法规的规定,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中国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应对持有有效居住证明的居民提供包括九年义务制教育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遵照这一政策原则,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六载小学生涯以及其后的三载初中学习时光,均应依照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就近入学安排;
然而,若无户籍身份,则无法进入公立小学或初级中学就读,但可选择到农民工子弟学校继续接受学业。而对于高级中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领域而言,学生并不受限于户籍所在地,仅需达到所申请学校的录取标准,即有资格被接收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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