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入住需要交物业费吗
房屋虽尚未入驻,按理仍须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这源于开发商已符合交付标准故业主需承担起支付物业管理费之责任。
依据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业主有义务依照双方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管理费。在此过程中,若物业服务人员已依约并依照相关规定提供了应有的服务,此时即便业主因未实际接受或无需接受某些物业服务而提出异议,亦不可因此理由拒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未入住200%违约金起诉合理吗
在房屋租赁业务中,违约金高达200%并不符合法律规范,承租人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请求降低其数额,而人民法院也有义务受理此类申请。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倘若合同双方所协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额30%以上,则可视为过高,此时承租人有权申请调整违约金的比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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