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赠与的宅基地可以归还父母吗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明确地知道,将宅基地无偿赠送给亲戚之后其实是有可能被收回的,原因在于这种赠与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要求,每一个公民、每一家公司以及其它类型的集体都仅仅能够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利,却无法直接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换句话说,土地的完整所有权始终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因此,当有人试图通过赠予宅基地使用权的方式来实现某个目的时,他实际上所做的一切都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个行为就没有任何法律效益。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宅基地在使用期限之内尚未来得及完成其实际用途,那么收回它将会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父母赠与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以下为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可被依法收回的几种法定情形:
(1)子女行为严重侵犯了父母或近亲的合法权益;
(2)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却未予履行;
(3)未能遵照赠与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履行其义务。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父母有权撤销先前所做的房产赠与决定,进而收回房屋所有权。值得提醒的是,在线索存在法定期间进行撤销赠与行为是必要的,如逾期提起,则可能会影响到权利的有效维护和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父母离世之前赠予给子女的宅基地,并不允许子女将其归还给父母。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的赠予行为乃是无效的,这主要是由于公民个体、企事业单位或组织皆仅能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并无所有权。基于此,倘若该宅基地在相应的使用年限内未能充分发挥其真实的用途,政府对其进行回收处理则无疑将成为合乎逻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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