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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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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8 · 2009人看过
导读:合同、变更协议、投保表、保单、预约保险单、缴费凭证、风险误报证据、保险标的变更通知、使用方式变更信息、隐患建议、故意行为证据、防损措施证明、损失记录、赔偿证明及其他有助于审理的证据。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一、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合同以及变更其内容的相关协议,注释或者附件;

(2)投保申请表;

(3)保险单或者是具有同等效力的保险凭证;

(4)预约保险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预约保险单;

(5)用于证实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用及其被退还的资金的凭证;

(6)投保方对未如实报告、隐瞒或者误报主要风险状况的证据;

(7)投保方向保险公司提交的保险标的所有权变更、转移或者销售的正式通知;

(8)投保方向保险公司发送的关于保险标的使用方式变更或者增加危险度的详细信息;(9)保险公司提出的消除潜在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化建议;(10)由于投保方故意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11)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方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证据;(12)投保方在事故发生时实际承受损失的详细记录;(13)损失物资的价值以及投保方从第三方获得赔偿的相关证明文件;(14)其他可能有助于案件审理的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财产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乃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即是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全面的财产安全保障。这种保障的具体目标及手段,会依据不同的保障对象和意图来进行考量和区分。以下就是常见的四类财产保险合同分类:

首先是信用保险合同。这是为了应对商业交易中各种潜在的信用风险提供的保障服务,例如,买方或卖方未能有效地完成交易责任之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信用保险合同通常是针对交易双方的商业信用资产,而当作为被保险方的参与者因为另一方没有履行其交易义务而蒙受了经济损失时,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预先设定的合同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保证保险合同。这个合同主要关注的是在各种保证事项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如保证人无法履行其保证义务等类似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保证保险合同通常专注于对被保证人的信用度或者其应有能力的保护,当被保证人由于自身的不足而未能履行保证义务,使得其权益相关者承受到了经济损失的时候,那么,保险公司就会依据明确的合同规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个是责任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服务宗旨在于保护个人或者组织在各种责任事故中的风险状况,比如人为意外事故侵权行为等等引发的损失。在这个合同之下,保障的对象常常是被保险人因为这些原因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保险公司便会按照事先协商的合同条款,承担起赔偿责任;

最后一种是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这里主要针对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人为和非人为原因所导致的个人及财务方面的损失展开保障工作。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契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的财产价值会得到充分的评估和考虑,只有在被保险人的财产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人为和非人为的原因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按照合同约定给出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本公司将提供以下文件作为诉讼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变更协议、投保表格、保险单证、预约保险收据、缴款凭证、对于潜在风险的误报记录、保险标的的变更通知、关于使用方式的变更信息、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建议、故意行为的相关证据、防损措施的实施证明、损失记录、赔偿证明以及其他任何有助于案件审理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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