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保险公司少赔诉状能请律师吗
在保险索赔程序中,有时保险公司的操作可能存在偏差,以致于索赔出现延误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在此种情况下,被保人有权通过律师协助申述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在决定采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之时,建议寻求律师的代理,以便由其负责具体的诉讼事宜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起诉车主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诉讼中,肇事者究竟会是司机、车主抑或是保险公司?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审慎判断。在某些情况下,司机便是肇事者;但在另一些情境下,可能是车主或甚至是保险公司。通常而言,对这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成为被告,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列明的责任方进行确认便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在涉及保险理赔的过程中,倘若发现保险公司存在操作不当所引发的理赔拖延或不公平现象,作为被保险人有权利考虑采用律师协助来保护自身合理权益。在此种情况下,建议寻求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优质律师提供代理服务,由他们全权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并起草法律文件。律师介入此过程中能够保证整个索赔流程更为公正透明,操作效率得以最高程度提升,从根本上有效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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