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后还要写结案申请书吗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相关司法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其中,申请实施强制措施的个人或者单位需提交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对于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而言,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加盖其正式公章以示郑重;而如果申请人系自然人身份,则需由本人亲笔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摁下手印确认。特别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申请书禁止使用圆珠笔进行书写,亦严禁使用复印版本。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强制执行后欠钱不还坐牢吗
当历经强制执行后,若借款人未能偿还所拖欠之债务,通常情况下不会触发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涉及到民间经济纠纷,并不直接触犯刑事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被执行人明明具备还款能力却有意拒绝履行法院所做出的民事裁判或者裁定,或者在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公然采取暴力抵抗手段,那么就有可能进一步升级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风险。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强制执行后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法院将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其财产等多种方式来确保判决得以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导致刑事责任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您需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司法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一份正式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书,应当加盖其单位公章;而自然人提交的申请书,则需要亲自制定并亲笔签署或按上指模。申请书禁止使用圆珠笔进行书写,同时我们也无法接收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敬请您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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