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规,机动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若对他人造成损害,那么便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在这类事故中,无论是对人身健康的侵害,还是对个人财产权益的损害,均属于应当进行民事责任赔偿的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明确指出,任何对于他人人身权益之侵害行为均应对受害方负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该法律法规并未针对赔偿期限作出具体细致的限定,而仅仅是列出了在赔偿责任范围内应涵盖的项目,比如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为到达医疗现场或就医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饮食调养的营养费用和住院期间的餐补费用等等,同时也涵盖了由于受害方因伤无法正常劳动而导致的实际减损工资收入部分。
另外,若对受害人造成了残疾程度不同的损伤,侵权方还须对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辅具支持以及支付相关的残疾赔偿金额,如果受害人最终不幸离世,则侵权方亦需要承担受害者殡葬事宜以及死亡赔偿金额的给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指出,由机动车辆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如果对他人带来了伤害和损失,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我们平时常说的侵权行为。无论遭受伤害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健康方面的利益,抑或是个人财产方面的损失,当事人都必须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符合法律程序的民事责任,对受害方进行合理适当的赔偿。而这个名副其实的法律原则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那些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们能够获得公平公正的赔偿,同时也有助于推动道路交通的安全运行以及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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