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长试用期赔偿金怎么算
若用人单位存在非法延期试用期之行为,劳动者可依法请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赔偿金之计价基础为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之整月薪资,具体金额则需依照延长试用期的实际天数进行计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确定并记录延长试用期的总天数;
其次,按照原有试用期内的员工每月工资数额来计算出原试用期工资,作为赔偿金计价基础;接下来,根据已确定的延长试用期天数,对原试用期工资进行相应比例的调整,即将每日薪资设定为原试用期工资除以试用期总天数;
最后,将计算得出的延长试用期期间的工资金额与其延长试用期的天数相乘,即可获得所需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只有当用人单位涉及到违法延长试用期的情形时,所采取的上述赔偿金核算办法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试用期期限,避免出现非法延长试用期之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权擅自延长试用期的时间长度。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事宜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在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到三年之间的情况下,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并且,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只可以进行一次试用期的约定。这是一项明确并严格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若用人单位擅自延长试用期期限,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其索求赔偿款。该赔偿额度将按照员工在试用期期满后整月所领取的薪酬数额为基准,结合实际延长的天数进行计算得出。首先需要精确计算出延长试用期的具体天数,然后再根据原先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按照每日薪酬金额(即原工资除以试用期总天数)进行相应调整,最后将调整后的数值乘以延长的天数,便可以得到最终的赔偿金数额。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延长试用期的情况下,上述赔偿条款方能适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延长试用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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