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一般怎么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补贴、交通运输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根据受害者身体状况必须支出的营养费用;
此外,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员生活费用和死亡补偿金也是赔偿义务人所必需承担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要多长时间
关于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处理所需的基本时间片段,实则并不具备固定性,而是依据每宗案件的实际具体状况,方能加以判定。例如,若该次事故的发生后涉及到了检验鉴定工作,那么此类鉴定工作的期限通常为三十天之内,而最长期限为六十天。同时,交管部门应从场勘工作开始的第十个工作日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特别是在有必要进行检验的情形下,更应该在检验报告确定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所涉及到的赔付范围主要包括了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补贴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营养费用等方面。除此之外,相关人员还有义务支付受害者家属的丧葬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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