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哪些
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其他任何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依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具体而言
1.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则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被视为一整年的工资收入;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为半个月的工资收入。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且该工资应为应发工资。
2.若用人单位无正当合法理由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具体情形须依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倘若出现出现如下情状,则用人单位有权利合法解除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首先,员工在试用期内明显表现出不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其次,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内部劳动纪律或职场规范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其他所有情况下,解雇员工都需要针对具体原因采用相应的赔偿措施。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核算,即每满一年便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便按照一年来算;但若不足六个月,则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被解雇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然而,当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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