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公证遗嘱有什么规定
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所践行的普遍原则,对于七十周岁及以上年龄段的人士,他们具备在遗嘱中聘任他人代为记录口述意愿的资格,但此项权利并非强制性规范,完全基于特定人群自己的自主意志做出决定。在我们国家的法制体系内,有明文规定,任何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有权订立遗嘱来明确其个人所有的资产的去向,既可选派他的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多位来继承这些遗产,又可以选择将这份财富赠送给国家、社会或法律认可的继承人之外的组织和个体。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任何经过公证程序的遗嘱都需经过公证机构进行确认与盖章方能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70岁以上有诽谤罪吗
对于年龄在70岁及以上的人群实施犯罪行为后能否被判定有罪并接受刑事制裁,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和情节严重程度。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老年人犯罪并非绝对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然而,法律对老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会因个体参与的事件不同而存在差异。
具体来说,规则如下:
(1)年龄超过70岁的老年人在触犯刑法时,一般是应该面临刑事审判和相应的监狱服刑,而并非免除惩罚;但是,针对已经年满75岁的罪犯,如果其误入歧途地故意犯罪,那么司法机关可酌情考虑从轻或减轻其应受的处罚;
(2)同样,对于已经年满75岁的罪犯,如果其是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的犯罪行为,那么司法机关也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其应受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年满70周岁以上者享有通过遗嘱形式安排身后事宜的合法权益,然而此项权利并非强制性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制定遗嘱以选择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向国家、社会、其他团体以及个人进行赠予财产。需要强调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只在得到公证机构证实并且加盖公章后,方可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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