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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他非要同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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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5 · 1826人看过
导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直至法院作出并生效离婚判决前,双方仍维持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此期间有权共同居住。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实际同居,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这样做。在此特殊阶段,任何一方都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对方同居,法律对此不作强制要求。
起诉离婚期间他非要同居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他非要同居怎么办

当事人经由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至最终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这两人仍是合法的婚姻伴侣关系。在此期间,鉴于他们身为合法夫妇的身份,他们享有共同居住的权益。

然而,在此特殊阶段,尽管双方都享有共同居住的权力,但其中一方可选择弃权,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弃权者须与配偶继续同居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期间办理信用卡可以办理吗

对于银行业而言,离婚事件对其提供的贷款服务所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十分显著。当银行评估潜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他们主要会关注该人士的职业背景、经济实力、拥有的资产规模及信用记录等关键因素。即使申请者发生了离婚事件,但只要他/她在其他方面仍能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例如优秀的职业生涯、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具备可观的资产储备——那么便可以确保正常申请贷款额度和审批程序受到的影响微乎其微。

然而,倘若由于离婚所引发的一系列财务问题使得贷款人债务负担进一步加重,同时又缺乏诸如房地产或车辆等高价值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物,加之其经济来源也无法保证持续稳定,那么这场婚姻中的变故必将对贷款申请产生相当程度的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诉讼程序执行的过程之中,自法庭做出裁决并且决定正式生效之前,所有配偶仍旧保持着法定层面的婚姻状况。因此,在这段时期内,他们都是享有共住权的。然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夫妇双方有义务必需进行实际上的同居生活,因为相关法律并未作出严格的规定必须如此行事。在此一特殊阶段期间,每一位伴侣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与另一方共同居住,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和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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