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超过多少要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1.对从事生产、制造及销售原材料等货物,或是从事提供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而言,若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并超过50万元(适用于按照50%的税率标准计算),即可被视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仅仅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相关业务的纳税人来说,若其年度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并且超过80万元,也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对于所有涉及到应税服务类产品的行业,其年应税销售额(未扣除任何税费)只要能达到500万元的水平,就应该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如果原本是一个年应税销售额完全符合小规模纳税人要求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但在某一特定年份中其应税销售额超出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那么他们必须按照小型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纳税;对于那些相对较小的非企业性质的机构以及涉税业务并不频繁的企业,它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收入超过多少钱要纳税
个税规定如下:
1.薪金范围介于5000至8000元人民币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之比例为3%;
2.薪金范围位于8000至17000元人民币区间者,所须支付之个税比例为10%;
3.薪金范围处于17000至30000元人民币间者,需负担之个税比例为20%;
4.若您的薪金在30000至40000元人民币区间内,则需缴付25%的个人所得税;
5.如您的薪资水平居于40000至60000元人民币区域间,您需要缴纳的个税占比将是30%;
6.倘若您的年收入在60000至85000元人民币之间,相应的个税比例将达到35%;
7.而当您的薪水超过85000元人民币时,所需承担之个税负担比例将升至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当纳税人达到如下条件之一,即需要变更税务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其一是属于进行原材料加工、制造以及销售等相关业务活动的纳税人,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其次,作为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领域的纳税人,此类企业全年应税销售额必须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第三个条件便是针对涉及到应税服务产品类型的行业,这类行业的全年应税销售额需要达到五百万元以上;最后,对于原先符合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而言,如果他们所拥有的应税销售额超出了上述标准限额,那么就需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规定计税和申报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状况选择是否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法规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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