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高速公路软基怎么处罚?
在通常情况下,如若行政惩罚情节严重,已足以构成违法犯罪行为时,则将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任何单位及个体均不得实施破坏、损毁、非法占有或非法使用公路及其所属土地与附属设施等不当行为。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条款规定的行为发生,对公路造成损害的责任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负责赔偿损失。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毁现象的,应对向公路管理机构支付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用。对于情节相对轻微且未造成重大意外事件的责任人,也需承担民事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二、破坏高速公路隔离栅怎么处罚
损坏护栏的行为一般会面临着赔款以及罚款的处罚,倘若对社会及公共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信号灯、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等。这些交通安全设施对于确保行车安全、降低潜在事故的严重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法律层面上,对于交通安全设施亦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刑事诉讼法中,如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任何故意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破坏、损毁、非法占有或者使用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责任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赔偿以弥补损失。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各类型组织由于疏忽或是过失导致的路产损毁现象,他们有义务向公路管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赔(补)偿费用。即使情节轻微并未引发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