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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单位聚资房儿女怎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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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4 · 1575人看过
导读:无房产证的企业集资房,其产权归集体,无法办理继承。住户仅享使用权,子女继承需视产权属性而定。商品房等可依据政策继承使用权,但公租房等租赁房产则无法继承。继承后仅为使用权变更,非所有权。因此,无房产证集资房的法定继承人需了解房产属性,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继承手续。
没有房产证的单位聚资房儿女怎么继承?

一、没有房产证的单位聚资房儿女怎么继承?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集资建造住房的产权归属集体所有,故无房产证的集资住房无法办理产权继承手续,因其原本未被赋予独立产权。然而,依据购销合同,住户可继续享有使用权。针对无产权的房产,原则上应按照该房产所具备的产权属性来确定其子女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以下是几种可能情况的分析参考:

1.仅持有使用权的房产类型中除了普遍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诸如央产房、军产房以及公租房等多种设施。鉴于这些房产体现出相当强的政策特性,能否实行继承则需依据相关政策的明文规定;

2.其中部分仅仅使用权分开的房产,例如某些央产房和军产房等在公开市场上无法按照需求进行买卖置换,尽管其仅仅是使用权有所不同,但是政府法规给予了其合法继承权。当然,继承后的成果也只是使用权的转变,即可理解为其死者的继承人共同享有的使用权;

3.而较具特殊性的只有使用权未设定继承权利的房产则以公租房为主体。公租房的基本特点在于租赁使用,因此在法律层面,公民并不拥有该类房产的所有权,同时使用权也不能作为继承的对象进行传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没有房产证的赠与协议生效吗

让我们探讨为何无产权证之房屋的赠与行为其实是无效的。

首先,不能忽视的是,房产赠与协议公正是个严肃且重要的课题,其核心议题在于明确房屋拥有权的归属。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便难以明确判定产权归属,这自然也就无法顺利进行公证程序了。

其次,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赠与他人之房屋,务必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书及赠与证书与契证,并依规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方为合法规范。唯有完成所有正式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所涉及到的房屋赠与行为才能够被确认为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七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没有房产证书的集体企业集资房,其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故无法进行合法的继承手续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居住者只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其子女是否能够继承这处房产,需要根据该房产的所有权性质来具体分析。对于商品房等类型的房产,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继承其使用权;然而,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等租赁性质的房产,则不允许进行继承。即使成功继承了此类房产,也仅仅是使用权的变更,并未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作为无房产证集资房的法定继承人,必须对所继承房产的性质有清晰的认识,并且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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