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骑电动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怎么处理

骑电动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怎么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4 · 3593人看过
导读:在电瓶车与自行车相撞事故中,通常电瓶车主担责。但如自行车驾驶员也有违规,需根据双方过失程度和事故关键作用判定责任。根据《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认定双方责任:一方过错导致事故,负全责;两方或多方过错,按影响和过错程度分担主、平、次责任;均无过失为意外,不需负责;故意造成事故,对方不负责任。
骑电动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怎么处理

一、骑电动车逆行与自行车相撞怎么处理

在驾驶电瓶车与自行车方向不符并碰撞的事件中,通常电瓶车主承担事故责任。

然而,假如自行车驾驶员同样有违规行为,电瓶车和自行车需要根据各自的过失程度及其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来判定相应的责任。

依照以下法规规定,进行具体说明:根据《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性,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责任。

(一)若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如因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引发交通事故,需根据他们的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及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在各当事人都没有导致事故的过失的情况下,若确属意外交通事故,则各人都无需对此负责。但若某一方刻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骑电动车逆行被撞了对方有责任吗

在出现骑电动车逆行而遭撞击的情况下,电动车用户通常需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应对这场交通事故中高达60%的事故责任负责。相对而言,车祸中的另一位当事人则承担次要责任,并应对剩下的40%事故责任负责。然而,对于这样的责任划定实际上需要交警部门依据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双方车辆物理性能以及各自的过失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才能作出最终裁决。

至于骑电动车逆行遭遇撞击责任划分的确切规则,则需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判定的当事人行为对于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厘清,具体如下几点:

首先是交通事故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需担责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包括两个方面:

(1)当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时,若机动车不负有任何过错,那么逆行的电动车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高达100%的赔偿责任;不过在此基础上,即便是在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形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车仍然需要承担不起过10%的赔偿责任。

(2)当电动车或其他非机动车与自行车相撞时,若非机动车并不存在过错行为,它仍需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反之,负有过错的非机动车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其次是交通事故双方均需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此类情况也分为两大块:

(1)机动车与自行车间发生碰撞,如果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其需对事故损失承担高达80%的赔偿义务,余下20%则由自行车车主承担;反之,如果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其则需对事故损失承担高达40%的赔偿义务,余下60则由自行车车主承担。

(2)当电动车或其他非机动车与自行车接触导致事故,主要责任方需承担高达70%的赔偿义务,次要责任方偏向承担30%的赔偿义务(依上述原则类推)。

最后是双方应负同等责任的情况:若双方驾驶员在造成事故过程中所产生的过失同等,则他们需共同承担50%的事故责任。

需要警惕的是,并不是所有交通事故的责任都能明确界定。实践中经常还有一些无法确定责任的特殊情况,对此情况我们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则并妥善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电动车与自行车的碰撞事件中,通常情况下电动车驾驶人员需要承担主要的事故责任。但是,若自行车驾驶员同样存在违规行为,则关于事故之责任认定须依据各方当事人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及对事故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判断。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而当涉及到两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时,则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以及其对事故产生的影响来划分主次责任;若各方当事人均无过失,则视为意外事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人故意制造事故,则对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网站地图

交通事故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处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