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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三年了不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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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4 · 1395人看过
导读:原告发现被告有故意隐匿财产以逃避赔偿责任的行为时,可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财产进行全面审查,并据此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确实无力全额赔偿,双方可协商分期偿还。若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承担债务,法院可裁定终止赔偿案件。执行申请的期限为两年,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应参考相关法律规定。起算点为法律文书规定的履约期间最后一个工作日或分期履行的每次履约期间末尾,若无规定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三年了不赔偿怎么办

一、刑事附带民事三年了不赔偿怎么办

针对若行为人具备赔偿之能力却故意隐匿财产这一情况,原告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展开对被告财产状况的全面审查,一旦查获被告持有财产,将据此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程序,以保证偿债义务得到妥善履行。

其次,若行为人确实无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照现行法规相关条款,双方当事人可在此基础上寻求协商,达成协议实现分期偿付赔偿款项的方案。

再者,在行动不便或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等极端条件下,被告方如无法自行承担债务,法院亦有可能裁定终止该赔偿案件。

根据具有强制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为两年。在执行时效内的中止及中断事宜均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具体规定。

其中,前述期间的起算点为法律文书所规定履约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涉及法律文书规定须分批次履行的,则应从每一次履约期间的末尾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无约定任何履约期间,那么就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费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

当人民法院审理合并了民事责任纠纷刑事案件时,并不会对诉讼者收取诉讼费用。也就是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选择在刑事案件进行期间同时提出民事诉讼请求,依照对应法规的规定,这并不需要支付额外的案件受理费

然而,若当事人未在刑事流程中提出民事诉讼,而是在刑事审判结束后再行以民事部分为主导提起诉讼,那么此时即需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当原告察觉到被告可能存在蓄意隐瞒或藏匿部分财产的行为以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时,他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诉并请求法院对被告所有的财物进行全面的审查与清查。在此基础上,原告可以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迫使被告尽快履行其赔偿义务。假如经法院调查确认被告确无能力支付全部的赔偿款项,那么原、被告两方可就如何按期分批偿还债务的方式达成共识。而在司法实践中,也会出现被告因某种特殊困难无法如期承担债务的情况。此时,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裁决终止赔偿案件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申请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时效的中断以及中止的具体操作,均需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时效的起算点通常为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履约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或者分期履行的每一次履约期间的末尾。如果法律文书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应自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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