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个人土地转让协议怎样才合法
土地转让协议乃为常见之民商事契约,其生效需以各方真实意向体现且无欺诈或压迫之情节,同时协议内容不得违背相关法律规范的强行性规定。
具体来说,土地转让协议应包含如下关键条款:
1.签约各方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姓名以及相应住址;
2.所转让土地的物权属性、土地区间范围、详细地理坐标;
3.土地使用年限与具体使用权境况;
4.土地交易磋商的合理价格;
5.转让方对土地的使用状况、履约期许及基准、履行场所与途径;
6.违约责任之陈述、以及违约赔偿方案;
7.争议处理机制及其执行方式、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
8.签署合同时各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盖章以及签署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农村个人土地租赁协议
在我国农村范围内,个人与个人间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年。关于承包地出租方面的租赁合同期限长短,可由各缔约方按各自意愿进行商定,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租赁合同的时效期限都不得超出二十年这个上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土地转让协议作为民商领域的典型合同形式之一,要求当事人必须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欺诈与压迫行为,并且协议条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该协议应当详细列明以下关键要素:各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信息、所涉及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具体范围、使用期限、交易价格、当前使用情况以及若出现违约事项的责任认定、出现争议时的处理机制及合同签署及盖章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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