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开庭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独特的刑法强制措施,可于法庭审判之前予以实行,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犯或被告人能够顺利出席庭审活动。
然而,取保候审申请能否获批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形而定,譬如嫌疑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及所犯之罪行为严重程度等等方面的考量。在这其中,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均享有决定是否采纳该措施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必须要宣判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无需通过法庭审理便可直接下达判决书的情形。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法院有可能在未经庭审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判决。
其次,在二审阶段,若上诉人未提供新的理由或证据证明其主张,那么二审法院亦有权不开庭审理,并依照案件事实与证据予以直接判决。
然而,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民事案件,为了确保审判公正性及准确性,法院通常会要求进行庭审,以确保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举证质证,最终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与证据作出判决。因此,在这类案件中,未经庭审而直接作出判决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