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赔不赔维修费怎么算
针对车辆维修所需的相关花销,这其中涉及到车辆维修费、车辆置换款以及车辆修理费用等多方面内容。首要的一点是,针对车辆维修费用的承担问题,交警主管部门有义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处理。若双方在协商阶段未能达成共识或者协商失败的话,则可以依循法律途径向当地区域的交通管理机构寻求帮助,并由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节或仲裁等工作以供解决纷争。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会按照事故发生地的勘查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词以及车辆受损程度等诸多因素,对责任归属及费用核算进行全面评估与判定。
其次,关于车辆置换款的支付问题,应由保险公司依据其所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付。倘若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存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申诉,并由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节或仲裁等工作以供解决纷争。同样,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也会按照事故发生地的勘查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词以及车辆受损程度等诸多因素,对责任归属及费用核算进行全面评估与判定。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损失的鉴定、赔偿等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二、保险赔付完成后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您完全有权就此申请进行伤残等级评估。若经评估证实构成伤残等级,您将有权求偿残疾赔偿金。在人身伤害保险赔付后,您仍可进行伤残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向保险公司请求进一步的赔偿,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未能覆盖全部损失,剩余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来进行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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