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架号错误保险公司不赔诉讼费怎么算
当处置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纷争时,倘若另一方未能尽到赔偿义务,那么本案所涉之诉讼费用便应由败诉方负担。如同其他由法院受理的任何案件一样,原告在启动诉讼程序伊始,需依照其所主张的诉讼请求金额预先支付诉讼费用。原告务必严格遵循法院所发出的通知书中关于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等各项规定,若逾期未按期缴纳相关费用,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起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车架号被恶意磨掉怎么处理
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和解决。若车主出于个人原因,私自拆下自己车辆的车牌,使得该机动车无法悬挂正式有效的车牌,那么这位驾驶者将有可能被扣去12分之多,并面临高达200元人民币的罚款。然而如果车主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他人汽车的车牌,那么这一行为将被视作盗窃罪行。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任何试图盗取公私财物且且数量较大或者屡次进行这类行为的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处以罚金。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盗窃车辆号牌的行为通常难以被判定为“数额较大”,但是在许多情形中,这种行为往往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而是会受到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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