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类药品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当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困境时,以下是几种有效的解决策略:
首先,向所购买保险的公司提出投诉;
其次,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提出投诉;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当地法庭对该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获得应有的赔偿。在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消费者拥有两种维权方式,即向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提出申诉或向法庭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精神类疾病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涉及到精神领域相关的各类病症患者是否能够获准刑事拘留及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患者本身应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如若当事人或被告在犯罪期间由于其自身所患有的精神疾病而导致无法正确认识或者控制自身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这类人群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
然而,倘若此类患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显著的威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但必须保证有监护人或者医疗机构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看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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