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压狗了保险赔不赔
若驾驶车辆期间不慎误伤犬只,且该犬只已明确归属主人家属所有,那么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保险责任限额的相关规定,对此做出相应的赔偿处理。众所周知,犬只被视为他人私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若因交通事故导致犬只不幸离世,无疑将对其主人带来无法弥补的财产损失。针对此类状况,我们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索赔申请,以便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了人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汽车压死了人倍怎么赔偿
若发生机动车致人死亡事件,机动车驾驶员应对受害人家属支付丧葬费用及死亡补偿金额做出赔偿。关于丧葬费用的具体金额,应依据案发地所在法院所处上一年度全体在职员工的月均工资作为参照,并将其划分为六个月份计算总和。
至于死亡补偿金额,则需依据案发地所在法院所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按照二十年为期限进行计算。当受害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后,每递增一岁,其实际计算时间将相应缩短一年;而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老年受害者,其补偿金额仅按照五年期限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