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不让急辞工怎么办
对于工厂拒绝员工离职请求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作为雇员,您拥有依法行使辞职权的法定权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可通过提交书面辞呈的方式,自离职之日起至少三十天前提前知会所在工作企业,从而解除劳工合同权益。在此基础之上,若是处在试用期间,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公司即可达到同样效果。倘若您已经按照上述程序提出了离职要求,但所在企业却未能切实履行为您办理解除/终止劳工合同以及相关手续的义务,此时,您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申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部门正式提出申请。与此同时,企业也有责任向您提供解除/终止劳工合同的明确证据,并且在您离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为您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按揭转移等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厂不准辞工是否违反劳动法
严格来说,员工有权依法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契约,且无需征得雇主的任何事先许可。在正常情况下,员工通过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即可合法地终止工作关系,且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专项批准。
然而,在试用期内,员工仅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便可实现辞职。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定程序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或是故意拖欠或扣押工资,那么员工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并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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