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被拒赔怎么回事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繁多,例如,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未能履行如实告知的责任,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既往病史的行为;又如,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等待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这类情况通常被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再如,发生的保险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因此并不在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障范围之内。如果投保人遭遇保险公司毫无依据地拒绝理赔,他们可以选择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客户服务热线12378投诉反映或直接寻求法律救助,通过起诉至相关法院、接受司法裁决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此之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中的各项细则,充分理解其中关于保障范围、免责事项以及理赔条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买保险受益人未成年需要出生证明么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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