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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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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939人看过
导读:1. 调解和解:您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寻求公正合理的理赔方式。2. 仲裁介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具法律约束力。3. 诉诸法庭:若前两者均无果,您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精神类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一、精神类保险拒赔怎么处理

1.调解和解:作为投保方的您可以选择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寻找出一种公正且合理的理赔方式来化解纠纷

2.仲裁介入:若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您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必须严格履行。

3.诉诸法庭: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得到满意的解决,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事人应当自作出仲裁裁决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精神类疾病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涉及到精神领域相关的各类病症患者是否能够获准刑事拘留及申请取保候审,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患者本身应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如若当事人或被告在犯罪期间由于其自身所患有的精神疾病而导致无法正确认识或者控制自身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这类人群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

然而,倘若此类患者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显著的威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但必须保证监护人或者医疗机构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看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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