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期是从刑事拘留算吗

刑期是从刑事拘留算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31 · 1187人看过
导读: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判处管制的罪犯,其羁押期限按每日二分之一折算为刑期;而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羁押期限则按每日相等比例折算。这意味着,无论何种刑罚,罪犯在司法审判和执行前的羁押时间都将得到相应的刑期减免,体现了法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刑期是从刑事拘留算吗

一、刑期是从刑事拘留算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被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其接受司法审判并等待执行期间所经历的羁押期限,将按照每日二分之一的比例折算为相应的刑期;而对于被判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其等待司法审判和执行期间所经历的羁押期限,则将按照每日相等的比例折算为相应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期是跟按被刑事拘留开始算吗

在刑法典的严谨律条中,犯罪者的拘役期限是从被司法拘留之日起计算的。每一天的司法拘留都可以转换为等同的刑期。从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延续至最终判决执行之日为止,其间所经历的所有刑事强制措施的关押期限,均可被当作刑期进行折抵计算。在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决定实施拘留时,必须同时向当事人展示、出示执法机关签发的《拘留证》。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 311次阅读
  • 自公安机关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刑事拘留之时起,其拘留期限正式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实施拘留措施之后的24小时之内,将相关事宜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然而需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仅为37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案件侦查工作,如有必要,可申请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2024-09-15 1093次阅读
  • 2024.10.13 1535次阅读
  • 45528次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债务人羁押期间,若被告人尚未定罪,不能简单认定其为从犯。确定从犯身份需综合考量其在犯罪中的实际角色和作用。一旦定罪,根据法律规定,可对其从犯身份进行减轻处罚。但羁押期间的行为不足以作为判断依据,应结合案件详情和司法调查结果全面评定。
    2024-09-06 1173次阅读
  • 2024.08.20 1173次阅读
  • 350次阅读
  • 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判处管制的罪犯,其羁押期限按每日二分之一折算为刑期;而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羁押期限则按每日相等比例折算。这意味着,无论何种刑罚,罪犯在司法审判和执行前的羁押时间都将得到相应的刑期减免,体现了法律对罪犯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2024-09-06 1103次阅读
  • 2024.09.30 1404次阅读
  • 495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